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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贵阳 曼谷机场
参考航班:NS3513 贵阳龙洞堡-曼谷素万那普 1220-1420 早餐:自理 午餐:自理 晚餐:自理 住宿:曼谷网评五钻酒店
行程:“大牌驾到”贵宾抵达曼谷,开启了“自由散漫双行程~泰国曼谷芭提雅沙美岛 5 晚 6 天游”。我们 此次行程的重点是曼谷·罗勇·芭提雅三大点,结合了曼谷大都会、芭堤雅娱乐之城、罗勇沙美国家公园“曼 芭第一岛”的绝美风景;结合“大牌驾到”独特的双行程服务,相信您一定能获得美好的休闲旅行体验! 泰国全程电话卡 | 贵宾们来自全国各地,请大家在飞机上换好“大牌驾到”独家赠送的泰国电话卡,下飞 机打开手机就有专属客服指导您的行程。在曼谷机场由“大牌驾到”的专人负责接待,尊享即到即送服务。 前往酒店 | 晚上下榻网评五钻酒店,尊享大牌风。
D2 曼谷-半天自由活动/睡到自然醒-暹罗商圈伯乐宫美食城-A 大皇宫玉佛寺/B 尚泰世界 四面佛-泰式按摩-考山路感受泼水节
早餐:酒店自助 午餐:伯乐宫小吃城自理 晚餐:考山路自理 住宿:曼谷网评五钻酒店
行程:曼谷初体验,各有各随性。“大牌驾到”双行程安排能够满足您不同的个性化需求。 半天自由活动,睡到自然醒 | 可以美美的睡个懒觉,或者是早起享用酒店各种设施~我的时间我做主! 暹罗广场百货商圈 | 暹罗商圈是曼谷新一代年轻人经常到的地方,潮流涌动、名牌云集。商圈由三个大型 购物中心组成,暹罗中心主打本土品牌、探索中心则有更多大众潮流、伯乐宫以国际一线奢侈品为主,一楼 美食小吃城则是我们午餐去处,有美食廊也有网红餐厅,哪里排长队哪里就好吃!隔不远的尚泰世界和 BigC 及 Terminal 21,各种档次和价位的名牌一应俱全且个性鲜明,备受年轻人追捧。
伯乐宫美食小吃城 | 逛街之馀贵宾们将在此大快朵颐一番,丰俭由人、餐费自理。临近还有很多物美价廉 网红餐厅可选。这才是自由散漫版行程打开泰国真正地道美食之旅的方式!
A 行程 / 大皇宫&玉佛寺 | 结合泰中西艺术风格的雄伟宫殿金碧辉煌,呈现了两百多年拉玛王朝辉煌历 史。传统旅游必打卡行程,参观时不可穿短裤短裙背心,以免被拒入内哦。
B 行程 / 四面佛 &尚泰世界| 坐落于市中心最正宗“四面佛”,被人尊称有求必应四面佛。大家可不要拜 个假四面佛哦!
古法泰式按摩 | 这是古代泰国皇族强身健体的方法之一。来泰国当然不能错过啦!(温馨提示:需自理小 费 50 铢/人。18 岁以下儿童不安排按摩)
考山路感受泼水节气氛| 泼水节也叫宋干节,是泰国的新年,考山路是曼谷泼水节最重要的战场之一,快来 体验一场湿身大战吧~
曼谷网评五钻酒店 | 入住特别安排酒店
D3 暹罗免税中心-前往芭提雅-A 四方水上市场/B 真枪实弹射击-泰国风情园泼水节狂欢-绿光森林
早餐:酒店自助 午餐:五星酒店自助餐 晚餐:绿光森林网红餐厅 住宿:罗勇假日或诺富特酒店
暹罗免税中心 | 这是泰国历史最悠久的免税中心之一,泰国前总理英拉及多国政要皆曾造访。在此收 藏许多珍贵画作及宝石工艺品,若买了商品记得保留单据机场退税哦。酒店国际自助午餐 | “不紧不慢”是度假旅行的最好状态,中午饭用完之后。午后有专车接我们前往芭提 雅继续下午行程。前往芭提雅| 途经热带水果| 可以自理享用好吃便宜的热带水果哦~
A 行程 / 探寻记·杜拉拉水上市场 | 不想去打打杀杀真枪射击的贵宾,就选择这处适合照相的泰国四方水 上市场。《杜拉拉升职记》就在此处拍摄取景,让我们深度体验泰国 Style,大家随意闲逛。
B 行程 / 实弹射击 |实弹射击是让年轻人们血脉喷张的刺激体验,在泰国只要持有执照就可以携带枪支,所 以来泰国必须来一场真枪实弹射击!玩转泰国最 IN 的娱乐方式,爆裂朋友圈。
泰国风情园泼水节狂欢|礼佛浴佛,观赏精彩民俗舞蹈,并加入水灯节、泼水节的喜庆活动。“大牌驾到” 的每一处都会不同凡响,体验了曼谷的考山路泼水大战之后,来试试芭提雅的有什么不同哦~ 绿光森林米其林餐厅 | 坐落于罗勇绿光森林酒店内的泰餐厅曾入选《米其林红色宝典》获评米其林星级。 这是为“大牌驾到”贵宾安排的独家大餐,在热带原始森林的环境中,体验不输中餐的泰式美食。 入住罗勇假日或诺富特酒店 | 你可以在酒店房间喝茶,也可以静静发呆闲逛,尽情享受酒店的设施。
D4 沙美岛出海-下午芭提雅自由活动
早餐:酒店自助 午餐:岛上自理 晚餐:美食自理 住宿:芭提雅网评五星酒店
行程:今天是我们行程的高潮,绝美沙美岛+喧嚣芭提雅。相比较一般团体拥挤的格兰金沙岛,国家公园沙 美岛才是优选。
世界地理杂志推荐·泰旅首选 NO.1 沙美岛国家公园 | 沙美拥有洁白漂亮的海岸线,是国家自然保护区及国 家公园。岛上海沙号称“玻璃纱”,铺成又长又宽的沙滩。您可在此享受日光浴更可投身大海享受悠闲的海 岛风光,放松自我、尽享这世外桃源带给您的温馨假期!贵宾也可寻找自费的精彩水上项目。返回芭提雅 | 下午自由活动,感受芭提雅娱乐之都的魅力~如果用动感、躁动、不夜城来形容芭提雅,一点 也不夸张,光怪陆离的娱乐之都始终骚动着八方来客。FOR 爱燥爱闹腾的你们,解锁玩转芭提雅的姿势,Lets go!&离团活动期间,每位客人必须跟我们签署《离团责任自理书》,您在自由活动期间需自负人身和财务安全 责任,相关损失不适用于旅行社责任险,请您务必在外注意人身和财务安全。
D5 金佛寺-乳胶睡眠中心-皇权免税中心-拉差达火车夜市
早餐:酒店自助 午餐:网红悬崖餐厅 晚餐:夜市自理 住宿:曼谷网评五星酒店 行程:今日从芭堤雅到曼谷最具人气的夜市,向您呈现一个活色生香的泰国风情~
A 行程/ 骑大象 | 在丛林田野,骑在大象背上领略南洋风光
B 行程/ 睡到自然醒| 今天早上我们又可以晚起啦,自由散漫、不紧不慢,就是我们的状态金佛寺 | 是泰国香火最旺的佛寺之一。请佛也是贵宾们的夙愿,据说这佛的灵验度可超乎寻常 哦!有些游客为了在佛前许愿还多次往返泰国,更有许多港台明星每年都来此膜拜。
睡眠体验博物馆 | 人类睡眠历史的博物馆及睡眠乳胶制品展示,多种世界知名品牌生活馆。也可机场退税。 网红悬崖餐厅|“大牌驾到”的每一餐都会不同凡响,傍晚时分可以在悬崖餐厅欣赏到最美的悬崖日落风景, 也是芭提雅现在人气最高的网红餐厅。餐后返回曼谷皇权 KingPower 免税店 | 泰国全国连锁免税店,是游客购物必去场所。这里从国际名牌到本土品牌应有 尽有,打折力度也很大。采购前需在登记台领取免税券,机场提货。拉差达火车夜市| 曼谷本地人去玩的夜市,最近凭借火山排骨和网红本地美女等火遍网络,靠近曼谷市中心 区。五颜六色的彩灯棚、琳琅满目的美食海鲜水果,价格便宜到哭,千万要空着肚子来这里哦!曼谷网评五星酒店 | 入住特别安排酒店
D6 曼谷 贵阳
参考航班: NS3514 曼谷素万那普-贵阳龙洞堡 1520-1905 早餐:酒店自助
行程:早餐后乘车前往曼谷机场搭乘国际航班,我们的“大牌驾到·自由散漫双行程~泰国曼谷芭提雅沙美岛
天天发团 5 晚 6 天游”行程圆满结束,返回温暖的家!
- 10-22 02:15 【1****】预订西班牙
- 07-31 11:28 【1****】预订【小视界】VIP小包团 平塘天眼、黄果树大瀑布、荔波小七孔、西江千户苗寨 5日游 (一价全含)
- 07-01 07:49 【1****】预订【小视界】VIP小包团 平塘天眼、黄果树大瀑布、荔波小七孔、西江千户苗寨 5日游 (一价全含)
- 07-21 11:21 【1****】预订西江+镇远+梵净山高端纯玩两日游
- 07-12 06:37 【1****】预订真正纯玩 黄果树大瀑布、荔波小七孔、西江千户苗寨、青岩古镇(通票)5日游(一价全含)
- 07-08 10:19 【1****】预订真正纯玩 黄果树大瀑布、荔波小七孔、西江千户苗寨、青岩古镇(通票)5日游(一价全含)
- 06-01 08:34 【w****】预订梵净山高端纯玩一日游
- 04-30 10:49 【1****】预订荔波大七孔+小七孔高端纯玩二日游
一、行程标准
●机票:贵阳直航曼谷往返机票;
●景点:行程表内所列的景点首道大门票(行程内景点如因天气、交通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或个人原因取消费用不予退);
●餐饮:行程表所列用餐,早餐酒店含(不占床小孩早餐自理)(如遇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安排);
●酒店:行程表里所列酒店,遇房满时同级调换、两人一间房(出现单男单女时,如客人不愿不单房差,客人有义务听从领队安排权拆 分夫妻);
●用车:全程空调旅游车,保证一人一正座。
●导游:地接导游中文讲解;
二、费用不含
●护照费、卫检、以及人力不可抗因素导致的额外费用; ●境外服务小费及行程外私人消费之个人费用;●航空公司临时加收燃油附加费;旅游旺季航空、地接临时加价等。 ●旅游意外险(建议客人购买)50 元/人;●境外酒店内电话、传真、洗熨、收费电视、饮料、酒店搬运行李等费用; ●单房差 1200 元/人;●离团费 1000 元/人/天; ●年满 60 周岁老人附加费 300 元/人;●不含签证 430 元/人;●2-12 岁小孩不占床同价,占床+600/人、12 岁以上(含 12 岁)必须占床
三、签证资料
●护照原件(须有半年以上有效期及足够的空白页);
●三个月内的 2 寸白底彩照近照 2 张;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清晰)
●18 岁以下儿童与父母同行需提供出生证及直系亲属户口本复印件;若不与父母同行需出据父母其中一方的委托书。
四、购物安排
●旅行社所选择推荐的购物场所,均为当地合法经营企业,是当地公开营业、面向所有消费群体包括本地消费者在内的公众购物店,客 人自愿消费。各国土特产品丰富多样,切勿盲目比价、合适就好;若看到喜欢或合适的物品,请速决定是否购买,以免影响其他团体 游客旅程时间。旅行社在提供购物增值服务时,确保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
●旅游者在购物时应当了解清楚店铺的退换货规则,索取并保存消费凭证,以作为保障合法权益的依据。旅游者提出退换货主张的,在 购物后 30 天内,应依据购物场所的退换规则为之,旅行社可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旅游者自行前往不在本协议中的购物场所购买的 商品,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出国旅行请携带银联卡、VISA 信用卡或人民币现金,如果刷卡消费,不论购买或退货,刷卡手续费由旅游者自理;
●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旅行社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交通堵塞、重大礼宾等),为保证景点正常 游览,旅行社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减少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购物场所,敬请游客谅解。
●按东南亚习俗,司机可能在旅游巴上向游客推荐当地土产类纪念品,游客可自愿选择购买,绝不可强制消费。
●退税是各国鼓励游客购物的优惠政策,但不同店铺不同商品的退税规定不同,珠宝工艺品类则无退税。旅游者需事先问清退税流程和 手续,自行负责退税事宜。如您刷卡购物,退税时必须持护照并携带银行卡原件办理!
●东南亚是购物天堂。旅游者自愿提出要求在行程中增加以下购物场所,并愿意按照购物场所的要求进行停留。
●乳胶睡眠体验中心·售卖天然橡胶、乳胶寝具●珠宝免税中心·泰国历史最悠久的免税中心之一,在此收藏许多珍贵画作及宝石工艺品
五、小费说明
东南亚各国皆为小费国家,服务业皆需为优质服务支付小费。请遵照国际惯例入乡随俗支付其他小费。例如:国外酒店餐厅等服务行业 一般需在账单上加 10%小费;泰国酒店服务生提行李及送水小费约 20 铢;打扫房间小费 20 铢/晚;SPA 小费约 100 铢/人;按摩小费约铢/人;象夫小费约 50 铢/次;人妖合影小费 20-100 铢/次;导游小费 20 元/晚,建议在泰国落地签证柜台办理落地签时,随护照夹送小费约 50 人民币/人,不然通关时间极慢;特别提醒:在泰国给现金小费时不能给硬币(硬币是给乞丐的),因此小费最少是 20 铢纸币。
六、酒店安排
●东南亚酒店没有官方公布的星级标准,行程标明的参考星级标准为当地行业对照需要,普遍比国内略差一点;
●非官方网站公布的酒店星级,属于该网站主观的评估标准,不代表该酒店的真实档次或星级。
●团队在大厅等待分配房间钥匙时请保持安静;分房以二人一标准间为原则,若出现单男单女情况,旅行社有权采取加床措施;要记住 领队及导游房号,需要帮助时可以找到他们;要清楚自己房间所处位置及酒店走火通道;外出时将钥匙放置于柜台,以便同房者使用
●请勿在酒店大厅和房间走廊大声喧哗,或只穿睡衣走动;离开酒店请携带酒店名片,以防迷路时备用;客人需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可 在酒店开设免费保险箱;若遗失随身物品,保险公司和旅行社均不能受理赔偿;退房时请在前台结清私人消费。
●特别提醒,酒店游泳池未开放时请勿入水,酒店不负安全责任。
参考酒店:
--曼谷網評五星--
【曼谷网五参考酒店】
绿景酒店 The Green View Hotel
里士满会议酒店 Richmond Hotel Bangkok曼谷酒店 Le Bangkok集市酒店 The Bazaar Hotel斯拉姆休闲酒店 S Ram Leisure Hotel 奇迹会议中心酒店 Miracle Grand Convention Hotel 王子套房酒店 Prince Suite Residence茉莉花酒店 Jasmine Resort Bangkok茉莉花尊爵 59 号酒店 Jasmine 59 Hotel帕拉佐酒店 Grand Parazo Hotel Suvarnbhumi Airport【芭堤雅网五参考酒店】 水晶宫酒店 Crystal Palace Pattaya芭堤雅中心酒店 Centre Point Pattaya柑橘帕克 Cirtrus Grande Hotel Pattaya 芭堤雅交响乐套房酒店 The Symphony Suites 芭堤雅海湾海滩度假酒店 Bay Beach Resort Pattaya 乐峇里水疗及度假酒店 Le Bali Resort & Spa【罗勇酒店】罗勇环裴诺富特酒店 Novotel Rim Pae Rayong罗勇市中心假日套房酒店 Holiday Inn & Suites Rayong City Centre
◤酒店安排◢
●东南亚酒店没有官方公布的星级标准,行程标明的参考星级标准为当地行业对照需要,普遍比国内略差一点;
●非官方网站公布的酒店星级,属于该网站主观的评估标准,不代表该酒店的真实档次或星级。
●团队在大厅等待分配房间钥匙时请保持安静;分房以二人一标准间为原则,若出现单男单女情况,旅行社有权采取加床措施;要记住领队及导游房号,需要帮助时可以找到他们;要清楚自己房间所处位置及酒店走火通道;外出时将钥匙放置于柜台,以便同房者使用
●请勿在酒店大厅和房间走廊大声喧哗,或只穿睡衣走动;离开酒店请携带酒店名片,以防迷路时备用;客人需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可在酒店开设免费保险箱;若遗失随身物品,保险公司和旅行社均不能受理赔偿;退房时请在前台结清私人消费。
●特别提醒,酒店游泳池未开放时请勿入水,酒店不负安全责任。
【行程中有可能安排的酒店】
曼谷国际五星酒店 ROYAL ORCHID SHERATON http://www.royalorchidsheraton.com/
LE MERIDIEN http://www.lemeridienbangkokpatpong.com/
SOFITEL SUKHUMVIT http://www.sofitel-bangkok-sukhumvit.com/en
METROPOLITAN http://www.comohotels.com/
metropolitanbangkokLEBUA http://www.lebua.com/state-tower
MARRIOTT SUKHUMVIThttp://www.marriott.com/hotels/travel/bkkdt-jw-marriott-hotel-bangkok/如遇房满换为其他同等级酒店
曼谷当地五星酒店 GOLDEN TULIP www.goldentulipbangkok.com
AMARI DONMUANG www.amari.com/donmuang/
THE EMERALD www.emeraldhotel.com/
A-ONE www.a-onehotel.com如遇房满换为其他同等级酒店
芭堤雅当地五星酒店 CRYSTAL PALACEwww.crystalpalacepattaya.com
EASTERN GRANDwww.easterngrandpalace.com
AIYARA PALACEwww.aiyarapalace.com/
MIKE GARDENwww.mikegardenresort.com/
PUPHAYAwww.phuphayaresort.net/
GOLDEN SEAwww.goldenseapattaya.com如遇房满换为其他同等级酒店
◤旅游及安全须知◢
●有关出入境:各国出入境卡、海关行李申报单等均可请领队协助填写。在各个国家出入境时,请听从领队指示配合团体行动,以免与团体走散,影响出入关时间。护照、出入境卡、机票“三大件”比钱财更重要,请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护照遗失责任自负,将中止行程并在当地中国大使馆办理一次性证件回国。旅途愉快的心情,从出入境开始!
●有关海关:旅客可携自用品出入境,以合理数量为限。各国规定烟酒携带量一般都为19支烟及一瓶已开酒;请勿帮陌生人或领队携带物品过关,涉贩毒或违法责任自负。离境时请申报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及超量现金,请勿携带违禁品出入境,尤其不可携带政论或黄色书刊入境,涉及法律责任须自担。特别提醒不要在海关喧哗、叫嚣、争执,执法人员可随时上铐拘留大声嚷嚷者,多有先例请勿以身试法。
●有关飞机:团友座位按姓氏英文字母编排,若需调位待起飞后才可进行;飞机起降及用餐,椅背需放直;飞机上严禁喧哗,无必要请勿随意走动;送餐时若不懂英文可用手指;飞机降落未停稳前禁止起立;禁止在起飞和降落时拨打手机,为此触犯刑律须承担法律责任;为避免不必要之尴尬,请勿擅取飞机上任何物品,若需留为纪念,请提出购买。
●有关用餐:桌餐六至七菜一汤为基本标准,吃饱为主难以顾全个人口味;用餐请注意文明礼让,请勿争抢;自助餐度量取食,浪费饭菜可能招致罚款;取食按顺序排队不可逆行;用餐切勿大声喧哗、霸位争餐、乱丢垃圾等。东南亚气候炎热,为防止水土不服,请勿食用生冷食品,忌食椰子、牛奶、冰块,尤勿海鲜冰水一起吃,谨防腹泻。
●有关游览巴:请记住公司名称、颜色、车号,以免停车后找不到车;旅游巴前排不坐人;保持车内整洁,车上禁止吸烟。请紧记约定集合时间地点,准时集合上车以免影响他人;途中若发生故障或空调不制冷,调换车辆需要一定时间。
●有关货币:可于机场酒店或跟导游兑换当地货币,请多比较汇率差别责任自负。部分店铺可使用人民币及银联信用卡。
●有关行程:我社保留因航班、交通、签证等原因,对出团日期、游览时间顺序等做适当调整的权利。团队旅游客人须随团行动,如欲境外中途离团,需签署离团协议书,离团期间个人人身财物安全需自己负责,旅行社不予赔偿损失。
●有关鬼导游:在酒店或公众场所专门针对中国游客发放卡片,私下带引游客购物或自费的社会闲杂推销人员,俗称“鬼导游”。鬼导游所带购物店均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鬼导游所带自费场所,多使用讹诈勒索手段或高价销售,且很难被警方解救,更无可能退赔换货。在中国团所住酒店之“自费项目售卖点”均为鬼导游据点,标示欺诈性卖价,超额暴利且无任何退赔保障。请广大游客守法旅游,不要因为贪图蝇头小利,而在他乡异国陷入黑社会等非法陷阱!
◤目的地信息◢
●入境:泰国移民局对持旅游签入境游客,要求最少携带等值人民币5000元,并对入境者进行随意抽查,请您自备。
●天气:热带季风气候炎热潮湿,3-5月为热季、6-9月为雨季、10-2月凉季;全年平均气温在28度,请做好防晒措施。
●衣物:清凉夏装加外套即可;出海需着短裤拖鞋;泰国大皇宫对服装要求稍严,不能穿无袖上衣、短裤、拖鞋。
●时间:泰国时间比北京慢1小时;
●电压:一般酒店采用220伏特及110伏特电源,泰国使用两脚扁插。
●通讯:当地电话卡费用约为中国卡一半以下,单向收费。泰国可拨00986+。
●刷卡:泰国有四千多家商店可以使用银联卡刷卡,一万多台ATM机可直接提取泰铢。
●酒店:出于环保因素,酒店无论星级均须自备牙膏、牙刷、拖鞋、电吹风机等个人生活用品;酒店游泳池请自带泳衣。
●药品:请团友自备晕车药、止泻药、感冒药、创可贴、止痛片等常用药物,以备不时之需;腹泻或擦伤的概率最大。
●娱乐:泰国夜生活丰富多彩,请勿独自行动尽量与导游领队同行;夜秀如成人秀等不适合儿童观看,可令人不适。
●警察:泰国是禁赌毒的国家,请勿在车上或公共场所聚赌,或携带、食用违法药品,触犯当地法律将负个人责任。泰国有专门的观光警察,求助可打观光警察专线1155。
●活动:行程中某些项目较为激烈刺激,游客需考虑健康状况,隐瞒个人疾病强行活动引致意外,游客需自担责任;水上活动尤需注意安全,乘船或水上活动须穿上救生衣;乘坐快艇坚决杜绝坐船头,勿在艇内走动,勿将手放船舷外侧;不单独有用,或越过防鲨网,或进入水上船艇区,尤其不能靠近快艇螺旋桨,因伤害事故及惨剧时有发生;尤请注意不要在沙滩上玩水上降落伞,起飞时最容易擦伤大腿;沙滩活动请勿越过指定区域,谨防海胆、玻璃等轧脚。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
●讲究仪容仪表·不在公共场合脱鞋袜,穿睡衣,打赤膊,不当众剔牙,不对人打喷嚏,不在妇女儿童前吸烟等。
●注重个人修养·不语言粗俗,恶语伤人,礼让老弱病残及女士,尊重服务人员,不长久独占公共设施,不强与他人合影。
●遵守公共秩序·不在公共场所高声呼唤,猜拳行令,扎堆吵闹,或大声打电话,排队不越黄线,不插队加塞,乘车不争抢。
●尊重风俗习惯·不在教堂寺庙等宗教场所嬉戏玩笑,与人谈话避免问及年龄婚否,收入财务,信仰情感等个人私密情况。
●爱护公共设施·不损坏公共设施,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在文物古迹上刻涂,不攀爬触摸文物。
●遵守公共规定·不在公共场所和禁烟区吸烟,不在禁止拍照的地区拍照留念。
●维护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乱倒污水,不随地吐痰,擤鼻涕,丢烟头,吐口香糖,上厕所后冲水。
●讲究环保节约·节约用水用电,自助餐一次取食不取太多,吃完再取,避免摆放多个盛满食物的餐盘,避免浪费。
●奉行健康娱乐·拒绝参与色情,赌博活动,拒绝吸食毒品。
◤其他约定◢
●单房差:酒店按约定团体同性两人一房标准入住。报团人数为单数时旅行社安排拼住或加床;或客人不同意拼住或加床,客人须在出发前补足房差元;需要占床的小童须在报名时即告知旅行社。
●签证:游客在报名时应告知旅行社是否有过拒签史或者不良出境记录,如果由于游客隐瞒真实情况而导致的任何拒签,所引发的损失部分由游客本人承担。此团需做个国家的签证,请客人于出团前个工作日将:交给旅行社做签证。如果由于证件和签证资料未按规定时间交齐,则旅行社不保证该客人能够按时出团,并需自行承担已经产生的签证费用元及机票定金元等一切在旅行社操作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双方也可经协商后重新约定出团日期。
●担保金:游客须另交纳旅游担保金元/人(此项适用于参加有签证或签注担保金要求的国家或地区);
客人如期回国后,旅行社按签证国家领事馆或签注地区要求代办消签手续,具体手续及消签时间以当地国家使领馆及签注地区的要求为准。消签手续办完后日内旅行社退回客人旅游担保金。如签证签批出来后仍不交纳担保金,旅行社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客人护照交回领馆,待签证过期后再退回客人。一旦出现客人不随团按期回国,旅行社有权全额没收该担保金,并追究该客人的经济法律责任。如果旅行社因客人违约导致被有关部门处罚或停签等情形,实际损失高于担保金数额,旅行社仍可以法律手续追究该客人及其担保人。
●护照有效期:参团者需确保其护照有效期在7个月以上(按回国日计算),如持非中国护照须确认往返各国有效签证。
●离团责任:由于东南亚团队游行程中的住宿、餐食、旅游用车、景点门票等都是旅行社整体打包销售,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游览,景点门票费用、酒店住宿费用、餐费、车费等均无法退还,并需签署《离团责任自理书》。
●责任保险:我社可代为游客投保旅游意外险,由保险公司承保,特殊年龄(70周岁以上及18岁以下保额不同请另查询)。游客出游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事故请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报案电话。意外险不包括游客自带疾病、旧病复发、及180天内经过治疗的疾病等,详情请参看意外险有关保险规定。
●合同生效期:签订《报名合同》和《补充协议》时须付清全款,合同和协议才可进入生效期。
特别说明: 旅游行程及费用说明中另有约定的特殊取消政策从其约定。
1、一日游旅游产品适用
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实际发生的费用与违约金总计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
2、境内旅游产品适用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3、出境旅游产品适用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4、游轮旅游产品适用
因游轮产品比较特殊,结合游轮公司及航空公司的规定,报名后因个人原因导致的行程取消将依据以下具体的政策执行:
游轮起航前46-65天取消行程,收取船票全部费用的30%作为损失费;
游轮起航前30-45天取消行程,收取船票全部费用的50%作为损失费;
游轮起航前20-29天取消行程,收取船票全部费用的75%作为损失费;
邮轮启航前19天取消行程,收取全部费用的100%作为损失费。
如双人入住一间舱房,若其中一位出行人取消将按以上条款承担业务损失费,另一位出行人需承担单房差费用。
5、关于定金:
特别说明:在支付定金之前请先和客服人员约定!
支付定金前请谨慎评估自己的出行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如行前取消出行计划,定金不退,请知悉!
一、预定流程:
1.报名提示:报名前请先通过客服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等咨询。获得准确信息后即可预订。
2.网上预订:直接通过网站下单,在线选择产品并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订单即可。
3.电话预订:拨打咨询/预订电话,由客服帮助您完成信息的确认和下单操作。
4.门市预订:在门市进行签约付款。
二、签约方式:
1.在线签约:国家旅游局在线监管平台电子合同在线签约。
2.传真签约: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通过传真进行旅游合同的签定,后按约定付清团款。
3.上门签约:我们将有专业团队为您提供上门签约、收团款服务。您确认合同并签字后完成签约(市中心免费服务)。
4.门市签约:可以提前预付定金,出团前在门市进行签定正式旅游合同并付清团款。
三、关于定金:
特别说明:在支付定金之前请先和客服人员约定!
支付定金前请谨慎评估自己的出行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如行前取消 ,定金不退,请知悉!
支付渠道及方式:
通过以下方式支付费用请备注所预定产品及相关出发日期。请与工作人员保持顺畅的沟通。
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快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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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什么是纯玩团?
所谓“纯玩”,意味着整个行程安排都是以游玩为目的,行程中不安排购物店,这样旅游团就是“纯玩团”。纯玩团是诸多旅游产品中能保证游玩品质的一类出游线路,纯玩旅游线路通常要比普通旅游线路产品(安排购物的)价格高一些。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游客有个错误的选择旅游产品倾向:以价格作为选择标准,只关注旅游线路的价格和大致的行程安排,行程相似的往往选择价格低的产品。然而这些游客却忽视了“游玩品质”的这个出游最关键的要素。出游的目的是为了游玩,放松,愉悦身心,如果为了省钱而参加了低价购物团,往往得不到愉悦身心的目的,反而经常闹心添堵。
2
什么是散客拼团?
“散客拼团”是旅行社组织散客旅游的一种形式,通常与之相对的是旅游团组团形式是“独立成团”。所谓的“散客拼团”是指多家旅行社或者全国各地旅行社,把各自组织的游客(散客)统一交给某一家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或旅游机构,由地接旅行社或旅游机构代为实施目的地旅游服务。
面对如此激烈的旅游市场竞争和如此丰富的旅游线路产品,在国内没有任何一家旅行社有实力能做到条条旅游线路都能形成自己的“独立团”,而“散客拼团”就成了旅游市场上最主要的一种团队旅游组团形式,这样各家旅行社相互协作,资源和优势互补,可以最大程度的搞活旅游市场,方便国内游客出行。
“散客拼团”通常都要由招揽游客的旅行社与游客签约,并转交至地接旅行社实施旅游服务,组团社和地接社之间共同保障游客出游品质和服务。对游客而言并不需过多担心转团带来的问题。当然,“独立成团”的旅游产品更显尊贵以及更加有服务和品质的保障,但“散客拼团”最大的优点是灵活,出游时间选择很自由,出游团期选择很多。
- 什么是独立成团?
3
“独立成团”是旅行社组织散客旅游的一种形式,通常与之相对的是旅游团组团形式是“散客拼团”。所谓的“独立成团”是由同一家旅行社独立组织客源形成旅游团队,并指派组团社全陪导游的高品质旅游团。
通常只有一些实力较强的大旅行社才有实力组织“独立成团”旅游产品。相对来说,独立成团由于游客都来自一家旅行社,都来自一个报名地区,由同一家旅行社统一操作管理,“独立成团”旅游产品竞争力更高一些,相对品质更有保障一些
另外“独立成团”或者“独立包团”是可以根据游客的需要或者爱好私人定制的,没有人数、固定路线的限制,可以完全根据客人的需要设计旅游行程及服务内容。如果相同的旅游行程,当“独立成团”的人数越少,人均分摊的费用相应就会较高。
4
什么是单房差?
所谓“单房差”是指单人住一个2人标间时产生的房费差额。通常旅游报价都是按照住2人标准间的标准制定,即两个床位的房间,如果您的出游人数(成人)为奇数时,有可能需要补足另外一个床位的费用。您也可以选择接受与其他报名游客拼房,当无法拼房或者您要求自己住一个标间时,就需要您补上单房差了。
5
什么是自由行?什么是半自助游?
“自由行”又被很多游客成为“半自助游”,是目前很受游客欢迎的一种旅游形式。自由行介于“自助游”和“跟团游”之间,这种出游形式让游客可以自主、自由游玩,没有了跟团游的诸多限制,所以被称为自由行。对游客来说,自由行旅游产品很好的兼顾了出游的自主性以及旅游预订的方便性和价格的经济性。
自由行旅游产品通常是机票、酒店、景区门票、目的地精华一/二日游等其中一个或几个产品的组合产品,由旅行社或者旅游服务机构为游客组织票务及旅游资源,游客可以从旅行社或旅游服务机构预订。
中国公民旅游文明指南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注重礼仪,保持尊严。 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衣着得体,请勿喧哗。 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女士优先,礼貌谦让。 出行办事,遵守时间;排队有序,不越黄线。 文明住宿,不损用品;安静用餐,请勿浪费。 健康娱乐,有益身心;赌博色情,坚决拒绝。 参观游览,遵守规定;习俗禁忌,切勿冒犯。 遇有疑难,咨询领馆;文明出行,一路平安。 |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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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本网站所看到的行程为参考行程,价格及行程内容受限于包括(且不限于)航空公司、景区、酒店、交通服务企业、餐饮服务企业、天气、政策法规等诸多客观因素及主观因素、不可控的第三方因素的共同影响下,旅行社保留根据特殊情况对旅游行程进行变更及调整的权利。
行程中游览时间仅供参考,导游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调整。行程中所配置图片仅为让版面美观而配,不作为景点实际情况展示。
因此行程内容及价格可能随时变动,旅游者不得要求本网站以此来承担任何责任。最终的行程信息请以签订的旅游合同约定为准。
如不认同本声明请立即停止使用,当你继续使用本网站进行预订即表示您已经认真阅读完全理解并同意本条款。
GF-2014-2402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示范文本)
国家旅游局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或者边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出境社”)与出境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出境包价旅游(不含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出境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
旅游者:等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 、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年月日时,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共天,饭店住宿夜。
第二十一条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元/人,儿童(不满14岁)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第二十二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拼团约定
旅游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出境社盖章:
证件号码: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址: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出境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邮编:
附件1:出境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旅游者出团意向时间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日期 | ||||||||||
身份证件号码 | 联系电话 | ||||||||||||
国籍 | 出境证件号 | ||||||||||||
身体状况 | (需注明是否有身体残疾、精神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健康受损病症、病史,是否为妊娠期妇女。) | ||||||||||||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同住,与同住,与同住, 与同住,与同住,与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同意补交房费差额)。 | |||||||||||||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监护人书面同意出行书) | ||||||||||||
以 下 由 出 境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 |||||||||||||
服务网点名称 | 出境社经办人 |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出境社:(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3:
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
具体时间 | 地点 | 购物场所名称 | 主要商 品信息 | 最长停留时间(分钟) | 其他 说明 | 旅游者 签名同意 |
年 月 日 时 | 签名: | |||||
年 月 日 时 | 签名: | |||||
年 月 日 时 | 签名: |
出境社经办人签名:
附件4:
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
具体时间 | 地点 | 项目名称 和内容 | 费用(元) | 项目时长(分钟) | 其他说明 | 旅游者 签名同意 |
年 月 日 时 | 签名: | |||||
年 月 日 时 | 签名: | |||||
年 月 日 时 | 签名: |
出境社经办人签名: